一是全面推行信誉卡制。要求经营户在销售农资时,实行一物一卡,并注明经营者的承诺和产品有关说明,让农民对农资产品认得清楚、买得明白、用得放心。二是实行销售承诺制。要求经营者向社会作出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、不哄抬农资价格和“假一赔十”的承诺,并在店堂醒目处上墙公示。三是建立台账备案制。要求农资经营户对农资的进货渠道、产品名称、种类、数量、质量及销售情况实行登记备案,工商执法人员巡查时对此必查。四是落实联动责任制。在县局与工商所签订农资打假责任状的同时,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责任书,促进监管职责与经营责任落到实处。五是实行不良行为公示制。凡农资经营户出现违法违章经营行为,一律记入“经济户口”档案,并借助新闻媒体适时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