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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足县“家电下乡”工作情况报告
2009-03-19 10:19  文章来源:大足县贸易局流通科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大足县“家电下乡”工作情况报告

 

 

市家电办:

   根椐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检查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了切实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,县贸易局于20093236会同财政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,现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成立机构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的领导,我县于200812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,县贸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,县财政局、宣传部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审计局、监察局、国税局、质监局、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县“家电下乡”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贸易局,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的各项具体工作。全县24个街镇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,负责抓好各辖区内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具体落实,做到了组织落实和人员落实。同时,制定了大足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,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。

(二)广泛进行宣传。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,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,落实相关责任,解决存在问题。按照全市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的统一安排,我县于20081228在县宏场文化广场设立了“重庆市“家电下乡”工作启动仪式大足分会场”,县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400余人,6家大经销商参加启动仪式,并展出家电下乡产品,现场销售商品33台,实现销售金额3.48万元,兑现政府补贴4524元。启动仪式现场,县贸易局等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牵头部门设立了多个咨询处,耐心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,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;为了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“家电下乡”的优惠政策,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,努力营造良好氛围,充分做到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得到、理解得了、消费得好。一是在县城和各乡镇悬挂各类大小横幅达145幅,营造浓厚氛围;二是在大足日报、电视台开辟专栏,滚动宣传;三是在各乡镇赶集日集中广播宣传。四是贸易局做为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牵头部门设立咨询处和咨询电话,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,并发放宣传资料。

(三)扎实开展备案。一是及时收集各网点信息。通过前期的动员宣传,各销售网点均踊跃申请,积极争取成为备案销售网点。对各申请网点,我们按照国家确定的四大类产品、街镇乡进行了分类信息归集,并逐一了解调查,做到信息应有尽有、正确可靠。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筛选备案销售网点。在进行确定备案销售网点时,我们根据其是否方便农民群众购买、是否具有良好信誉、是否具备场地条件、是否具备配送能力等方面,进行了对比,截至目前,确定了176个备案销售网点。同时加大了对备案网点规范设置的管理,基本做到了设立了专区专柜、标识牌、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和购买须知、产品产销衔接、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均有保证。三是严格执行中标价格,明码实价,县贸易局正在与各销售网点签订《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》《售后服务承诺书》,促使商家真正做到“商品质优价廉、服务诚信快捷”。五是备案实行动态管理,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。

(四)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,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,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。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,既帮助企业掀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,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,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过程中,发现了4起未经备案,冒用“家电下乡”销售产品的网点,现场进行了拆除标语和宣传牌,批评教育。查处了一起无进货发票,无说明书,无质检报告书的拼装电视5台,其中:飞利浦3台,三洋2台,并冒用政府补贴13%的虚假广告进行销售,县工商局已立案查处。

(五)资金发放。财政部门实行定领导,定科室、定人员主抓兑付工作,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,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存款帐户上。县财政局先后组织了乡镇财政所负责人,经办人进行了多次培训,并制定了补贴管理办法。补贴运行情况

。。0基本满意,无投诉现象。

二、运行的效果

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局良好,进展顺利。截止228,全县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22(),销售金额222.06万元。截止目前财政部门已审核1037台(件),现已发放补贴款34.06万元。

三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
检查组通过走访农户和销售商,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发现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。一是审核兑付手续繁杂,审核后兑付时间过长。兑付周期一般在1个月二次,影响农民购买的积极性,不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。二是家电下乡网点有缺货现象,厂家不能及时供货,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。三是一些在乡镇设置的销售网点,由于场地规模有限,货源准备不足,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够,宣传不够到位。四是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,镇乡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,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。五是销售商普遍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利润薄,税收方面应给予一定的优惠。

(四)下一步工作
  1、继续印制《重庆市家电下乡知识解答》资料20万份,依托县邮政局网络体系,向全县242个行政村逐户投递发放,基本上让每农民有1份宣传资料。
  2、成立家电协会,实行行业管理,在县贸易局的领导下开展行业自律。

3.在3月底前,与销售网点签订完《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》。

4.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,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。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利益。

5.建议“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”实行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。

 

 

 

大足县贸易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〇〇九年三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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